为落实国家关于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建设政府诚信,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津南区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从2011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力争到2012年全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落实国家和市、区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
分年度工作目标:
2011年,全镇80%以上的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2012年,全镇90%以上的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力争全镇各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三、加强领导
我镇成立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树军
副组长:杨桂华 王维
成 员:刘庆平 窦炜杰 张文慧 杜秀英 刘翠翠 孙建婷
四、基本要求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行风,促进社会和谐。诚信计生工作是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的深化,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各村要认真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全面深刻认识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建立诚信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服务管理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将诚信计生融入创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之中,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协议书》,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四)建立公开透明的利导机制
一是制定向诚信计生户倾斜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持等激励政策,确保诚信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二是以“阳光计生”保障诚信计生的公开公平,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务事务、奖励扶助优惠政策、村(居)委员会计生事务、监督电话等公开,努力使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变成双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是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二是要将诚信计生工作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选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六)认真做好组织推动和评估验收
2011年1月底之前各村上报全面推动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从2011年起至2012年,每年年初各村要自报本村年内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情况,按照《基本实现诚信计生评估标准》推动工作,在每年的第三季度以前,镇人口计生办对自报诚信计生村进行评估检查,并将评估检查结果上报区人口计生委,接受区人口计生委的评估检查。
附: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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