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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文件

2011-04-03 14:48    发布者:曹占付    浏览:1066
关于转发和平区2008年招商大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会议主旨加大宣传我区中心城区特有的区位优势,做大做足现代服务业经济品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届招商大会与天津第十五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同期举办,借助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优势和影响力,发挥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的作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企业投资和平,为和平的招商选资提供更大舞台。

  二、会议安排(一)和平区2008年招商大会定于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天宇大酒店 (和平区电台道19号)举行。

  (二)参加范围及落实单位:

  1.市领导。(落实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2.市有关部门领导。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建委、市市容委、市科委、市经协办、市台办、市侨办、市外办、市海河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外汇管理局、市银监局、市保监局、市证监局、市消防局、市文化局、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天津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城投集团等部门领导。(落实单位:对口区属部门)3.市有关金融单位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大连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等金融部门领导。(落实单位:区财政局)4.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落实单位:区委办)5.区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70人。(落实单位:区委办)6.和平区招商顾问10人。(落实单位:区招商办)7.和平区政务工作监督组代表4人 。(落实单位:区政府研究室)8.和平区外资企业代表40人。(落实单位:区外经贸委)9.驻天津各国商会代表10人。(落实单位:区外经贸委)10.驻区企业代表60人。(落实单位:区招商办)11.驻津各省、市办事处代表20人。(落实单位:区招商办)12.天津驻外地各省市办事处代表8人。(落实单位:区招商办)13.民营企业代表50人。(落实单位:工商和平分局)14.台商代表20人。(落实单位:区台办)15.侨胞侨属代表20人。(落实单位:区侨办)16.科工贸园区企业代表15人。(落实单位:区科委)17.商业民营企业代表10人。(落实单位:区经贸委)18.工商联代表30人。(落实单位:区工商联)19.新闻单位代表15人。(落实单位:区新闻中心)20.房地产企业代表15人。(落实单位:区建委)21.海联会代表10人。(落实单位:区委统战部)22.青联代表10人。(落实单位:团区委)(预计出席大会总人数约485人)四、会议议程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副区长于会议当日8时30分至8时45分,在天宇大酒店2楼贵宾厅会见参加招商大会签约的投资方代表。

  (一)大会开幕并介绍来宾。

  (二)副区长石季壮宣读《和平区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平区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平区鼓励引进成熟税源的实施办法》。

  (三)推介和平区2008年重点招商项目(多媒体演示)。

  (四)重点招商合作项目签约。

  (五)中共和平区委书记、区长李金亮讲话。

  (六)副市长任学峰讲话。

  会议约1小时40分钟五、组织领导(一)为保证招商大会的顺利召开,区政府决定成立招商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会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副区长石季壮任组长,马俊彦、张廼强、郑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研究室、区委统战部、区政府办公室、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区建委、区经贸委、区市容委、区科委、区招商办、区台办、区侨办、区海河开发办、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文化局、区质量监督局、工商和平分局、公安和平分局、区规划处、福安公司、区工商联、交通和平支队、消防和平支队、区新闻中心、区项目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郑红(兼)。

  秘书组组长马俊彦、姜纪梅;项目组组长郑红(兼);会务组组长张迺强(兼);宣传组组长曹立;安全保卫组组长刘洪建。

  六、筹备工作(一)区委办公室负责起草金亮书记讲话稿。

  (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1.会场总体安排及会务组织、准备工作;2.起草会议主持辞;(三)区政府研究室负责:

  1.起草市领导讲话稿;2.起草签约项目串词文稿。

  (四)区政府招商办负责:

  1.按单位下发邀请参会代表名额,由各有关单位组织落实;2.签约项目文本组织和审定工作,完成重点招商项目推介多媒体演示片,落实招商大会项目册及和平区招商指南手册;3.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会务工作;4.会议当日各类企业代表签到及签约项目组织工作。

  (五)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参加招商大会企业参观和平区规划展。

  (六)区市容委负责与市有关部门协调气象台路、电台道、卫津路招商大会道旗安插事宜。

  (七)区项目办负责提供和平区重点项目介绍光盘。

  (八)公安和平分局负责会议安全保卫。

  (九)公安和平交通支队负责会议交通疏导。

  (十)公安和平消防支队负责会场消防安全。

  (十一)区新闻中心、有线电视台负责3月28日至4月18日分阶段连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会前后《天津日报》、《今晚报》头版头条报道和平区招商引资工作)。

  七、经费来源招商大会经费由区招商办尝试市场化运作,投资商广告赞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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