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去年清理、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河北区全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五统一”。
行政审批事项“五统一”,即在全市各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经市级各对口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和审核确定“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各行政审批事项将按照新的审批程序来办理,各区县同一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完全一致,改变了以往各区县同一审批事项审批过程中不规范、不统一,各自为政、五花八门的状况。
近一阶段,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对我区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包括与各审批部门和市“中心”反复确定审批事项、确定事项进驻模式等。最终确定全区共有168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31个审批部门,审批事项目录已经以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这些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逐一梳理和完善,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都有21栏内容,这些内容已经经过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确定、核定和各单位填报完善。办事指南通过市行政审批网、区政务网、区行政审批网和印发纸质材料等四种途径向社会公布。
由于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截止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数由原来的308项减少到168项,精减幅度达45.5%。同时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还将借助这项工作,推动审批部门和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现场接件办理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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