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西区启动市、区两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评选,凡 2009年至2011年度在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社区和个人可参与评选。即日起,区文明办启动推荐报名工作。
自2009年以来,河西区各单位以“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积极落实提升居民素质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为推动和谐城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水平,河西区开展了市、区两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评选工作。河西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凡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单位、本系统乃至全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创建先进,将被授予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称号。本次评选还将产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据悉,评选工作分申报、检查和推荐3个阶段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色明显、成效特别突出的单位或社区,河西区将推荐其参加市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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