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东区召开中共天津市河东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宣布工委委员组成决定。并就下一阶段做好河东区社会组织工委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民政局副局长、社团局局长、市社会团体工委书记曲孝丽出席。区委副书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吕德林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温继平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天津市河东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例会制度和联络员工作职责。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要按照“谁管理,谁组建,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的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力争做到单位数量、经营情况、职工状况、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党员底数、业主情况等“七清楚”。凡是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要独立党组织;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中正式党员数不足3人的,应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中无党员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吕德林在讲话中对社会组织工委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要下功夫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通过采取“建、联、派”并举的方式,力争到年底完成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三是要加强领导,协作配合,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做到工委、党委、社区三级联动,做到“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延伸到哪里”,为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全区现有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31个,其中社会团体6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6个,从业人数3637名,党员279名。在街道、社区备案的社会组织1360个,人数32870名,党员3152名。截至目前,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已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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