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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30亿助小巨人成长

2011-09-06 08:32    发布者:冯盛    浏览:2213
“输血”30亿助小巨人成长

  五种使用形式


  ●无偿划拨资金6亿元


  ●商业性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助等8亿元


  ●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助和担保贷款风险抵押等9亿元


  ●政府性周转金3亿元


  ●股权投资引导资金4亿元


  记者从市科委获悉,本市近日出台了《天津市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本市市级财政将安排预算资金30亿元,采取金融机构融资、市场化运作、财政贴息的方式,对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领和放大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将引导组织融资107亿元。


  据了解,30亿元财政专项资金将按照五种形式进行使用:


  一是安排无偿划拨资金6亿元。通过政府无偿资助的方式,重点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奖励区县资助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是安排商业性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助等8亿元。重点支持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按现行年基准利率6.8%和担保费用1.2%计算贴息和补助,按二年周转一次可融资50亿元。


  三是安排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助和担保贷款风险抵押等9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助,按现行年基准利率6.8%和担保费用1.2%计算贴息和补助,按二年周转一次可融资25亿元;5亿元用于政策性担保贷款风险抵押金,按每年周转一次可获取政策性担保贷款25亿元。


  四是安排政府性周转金3亿元,对不具备向金融机构融资条件的,但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市科控集团直接给予无息周转金支持。按五年周转两次计算,资金可放大到6亿元。


  五是安排股权投资引导资金4亿元,由市科控集团设立股权投资引导资金,吸引风险投资基金跟进,按照政府性股权投资引导资金1:4放大原则,帮助企业解决20亿元的股权融资。


  据了解,对市科委认定的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将分别给予为期两年不超过500和1000万元的贴息贷款。同时,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分别采取不同贷款方式:对经营状况好,银行信誉度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的新产品扩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工艺应用等项目,经有关银行审查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对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能提供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抵押或股权及知识产权质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采取抵押质押的贷款方式;对经营状况较好、有发展前景,不能提供抵押质押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但能提供银行认可的保证人和担保机构的担保,可采取担保贷款的方式;对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评审论证、批准实施的项目,为分散信贷风险,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前,可向有关承办保险公司投保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在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后,对手续完备的企业出具保险单,据以申请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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