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财政增收攻坚战,实现全年区级财政收入21亿元目标,拼搏了春、夏、秋三季的河东人,迎来了决战决胜的最后时刻。第四季度,机遇与挑战并存。河东区正紧紧抓住机遇,明确主攻方向,努力在新一轮经济竞争中牢牢把握主动权,有所作为。
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今年前三季度,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年初区委全会所确定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实现了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济运行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势。区级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5.78亿元,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21亿元的75.14%,同比增长24.72%。
全区上下坚持拆迁、稳定、抓项目的基本路径,把土地资源优势转化成项目优势,把项目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把发展优势转化成财政优势,把财政优势转化成民生优势。在土地出让和项目选择上,始终坚持高水平规划引领,全力做到规划要好,项目要准,标准要高,充分考虑项目综合带动作用,以引进高端服务业为重点,在形成产业上做大文章。特别强调坚持公建为主、突出自持的原则,使珍贵的土地资源产生更长远效益,带动城市价值整体提升。51万平方米的河东万达广场第三代城市综合体项目今年 11月将满铺开业,工期仅为18个月。今年以来,项目纳税近亿元,大项目好项目的“引擎”拉动作用日益凸显。加上正在建设的91万平方米的红星国际广场“双MALL双街”项目,津滨大道将以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体量成为天津新一代商业中心。
成绩来之不易。
困难依然不少。
面对困难,河东人选择直面挑战。
全力冲刺区级财政收入21亿元目标
决战第四季度,完成全年区级财政收入21亿元的目标,从现在起到年底,有效工作时间只有两个多月了,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四季度是完成全年任务的关键时期。这盘棋怎么下?
决战决胜,不仅要有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要有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路、积极的措施。作为主要责任部门,河东区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对决战决胜四季度,完成全年区级财政收入21亿元目标,拿出了切实举措。
地方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不仅关系到河东区的影响力、竞争力,也关系到河东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四季度,河东区将加紧土地整理出让,力争将未出让地块挂牌交易,在年内交纳土地契税。同时加快出让其他地块,推动实现尽快开工,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做好准备。各相关部门将完善重大项目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和专人负责机制,积极开展综合涉税服务,主动深入项目企业协调解决有关税收问题,支持项目早日开工和投达产,不断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区财政局将在四季度认真落实税收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工作督导,切实把组织收入工作抓紧抓实,加强与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收入直接征管部门及区建委、区房管局等11个协税部门两个层面税收经济分析,提出增收的具体举措,确保税收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强各项税收征管,利用信息管税方式堵塞征管漏洞,加大清欠力度,提升纳税评估水平,加强稽查工作,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努力培育金融企业税源,加强新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管理。
日前,记者来到了河东区地税局二楼的征收所服务大厅。12个服务窗口,担负着辖区11000多户各类经济性质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及其他涉税业务工作。除服务窗口外,大厅内还设有等候区、自助纳税区,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脑在网上自行报税,还可以上网或通过触摸屏查阅有关税务政策和规定,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与此同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还坚持带队深入河东万达广场、红星国际广场等20家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到经济税源形势心中有数。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需要什么条件就立即着手创造什么条件,企业遇到什么问题就立即着手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进度,落实效果,为项目建设运营提供管家式、贴身式、个性化、全职能服务,确保项目建设一路畅通。”
四季度,河东区地税局还将继续层层分解任务指标,落实到所、明确到人,强化税收分析工作;大力做好楼宇经济税源和大项目监管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楼宇商户的入驻迁出、注册经营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加强大项目管理,对市、区级重大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全面掌握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成情况;继续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辅导检查工作。
连日来,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广泛深入金耀集团等企业,全方位了解企业运营模式,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努力培养税源。四季度,该局将不断完善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加大纳税评估工作力度,落实定户定额考核办法,发挥纳税评估优势,努力扩大评估成果。着力对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且长亏不倒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坚决打击隐瞒销售、帐外经营的不法行为,做到以查促收。继续加大与各大超市、各大专业市场管理层的沟通与联系,加大调查分析力度,积极探索征管新途径,努力开辟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推进重点税源的分类管理,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辅助台帐》,随时掌握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实行企业年度内预缴所得税比例不得低于70%,加大对虚增成本、核算不实、隐匿收入的审核力度,努力实现所得税的高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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