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共同举办的“天津市合同能源管理推动会”上获悉,财政部给予本市8000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支持本市进一步普及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本市与北京授予的此项奖励资金并列全国第一,占到本批奖励资金总额的6.79%。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家扶持、用能单位认知程度增加等因素作用下,本市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面临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这种节能服务新机制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创造一个节能服务产业的新经济增长点。”市经信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今年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461家节能服务公司,列入合同能源资金支持范围,本市有9家节能服务公司入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介绍,财政奖励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范围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支持条件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在70%以上,单个项目的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天津财政共同担负,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天津市奖励标准为60元/吨标准煤。
据了解,目前,本市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有24个,项目全部完工可为本市节约近18万吨标准煤。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 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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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年来全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速,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0家,实现产值587.68亿元,比2008年的417.3亿元增长40.83%,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本市也积极尝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新机制,2007年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行新型节能服务模式,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培育了节能咨询、诊断、合理用能评估、能源审计等节能服务机构60余家,实施了天津钢铁集团变频调速改造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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