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海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对静海县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三大系列创建活动即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评选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2009年以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奋斗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落实提升市民素质行动计划,市民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推动静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三大系列创建即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评选工作,就是为充分展示几年来静海县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兴起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热潮,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热爱静海、建设静海、发展静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圆满完成“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奋斗目标,开创“十二五”新局面,努力建设“循环静海、绿色静海、健康静海、法制静海、活力静海、和谐静海”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通知》明确,此次评选工作按照“自主自愿、以评促创、公平公正、好中选优、提高水平”的原则进行,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内新闻媒体全程参与评比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严密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务求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示范作用明显、创建效果突出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通知》明确了此次评选产生县级文明单位40个、县级文明村镇36个、县级文明社区6个、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名,在此基础上评选产生市级文明创建单位和先进个人。《通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了明确严格的规定,并明确了整个评选活动分组织发动、申报评选、核实审定、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宣传及命名表彰五个阶段进行。其中,申报评选阶段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5日。
《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评选工作,要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相结合起来,以创建促工作,用工作带创建,要制定好创建评选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推选工作。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向基层倾斜,扩大覆盖面,广泛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抓特色、找亮点,积极挖掘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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