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区残联了解到,区委、区政府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出台了《中共西青区委、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区科学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政策支持。
据了解,目前西青区有8000余名残疾人,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该实施意见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区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该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的八大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在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保障体系方面,全区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足额交纳医疗保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残、低保家庭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补贴,将九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区级医疗机构和街镇卫生院对残疾人就医费用要适当予以减免;投资建设西青区残疾人综合性康复中心,在各街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残疾人康复站,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村建设集残疾人康复、健身为一体的康复室,逐步形成区、街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和生活问题,并为贫困的精神病人免费送药、巡诊。定期对白内障、耳聋、肢残患者进行筛查,对其治疗康复给予扶助,帮助具备康复条件的残疾人改善功能,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予以补贴,免费提供训练辅助器具,提高其生活能力;广泛开展以社区和村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对有重度残疾人的低保家庭实行分类救助,对因病、因灾致贫的残疾人家庭实行特困救助,特别要做好一户多残、老年残疾人户的生活救助工作;要对残疾人低保户的危漏房及时给予修缮,不断改善住房条件,同时做好延伸扶持与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府给予高于正常人标准的适当补贴;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营造社会浓厚助残氛围,大力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在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方面,要全面实施3—6岁各类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普通幼儿教育机构要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特殊教育学校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对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重度肢体、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少年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对接受各阶段教育、具有本区户籍的残疾学生,以及享受低保待遇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助学金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在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方面,要强化残疾人就业保护措施,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与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工作。
在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方面,要将残疾人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政府加大投入,支持区、街镇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建设,逐步将辅助器具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要大力推进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加快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在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体系方面,要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和为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提供条件。要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区、街镇要定期举办残疾人文艺演出活动和残疾人运动会;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并开展送书下乡活动。
在完善社会扶残助残工作体系方面,区宣传、文化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教育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德育等课程,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要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设立全区残疾人法律维权救助专项基金,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
在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残疾人事业所需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区、街镇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适当增加;加强街镇、村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及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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