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土地管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杜绝违法用地行为,建立土地依法利用长效机制,静海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建立依法集约高效用地机制,制定了静海县《关于土地依法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从六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基本农田保护。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求尽快进行基本农田登记造册,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等工作。二是农村宅基地管理。明确以村为单位一户一宅(18周岁以上男青年应分立户)审批宅基地;按照人均耕地面积确定宅基地用地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三是工业用地管理。新上工业项目按照就近原则向“三区六园”集中,建立园区承接乡镇项目调配机制;建立工业项目供地准入机制;建立工业存量用地盘活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工业项目用地考核机制。四是服务业用地管理。制定服务业项目用地准入标准,依据用地面积,结合行业特点,明确投机强度、纳税贡献、能耗水平等。五是土地监督检查。实行土地巡回检查制度,构筑“县、乡、村”三级防控体系;组建执法巡查小组,做到每周一覆盖;明确乡镇政府是乡镇保护耕地、拆迁违法建设的主体;明确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六是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明确土地管理部门、乡镇政府上地管理中的相关责任;对园区和乡镇党政正职干部,依据年度违法用地量实施行政问责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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